(张芷菡)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推进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提出建议。
田轩认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后,资本市场监管回归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中国目前以会员制为主的交易所体制,由于所有权经营权界限模糊等问题,导致交易所监管效率无法满足现有全面注册制对于监管机制的要求。
对此,田轩建议,稳步推进交易所公司制改革,提高交易所自主权。借鉴北交所公司制的改革经验,平稳有序地在三个市场板块实施公司制改革。在完善证券市场法制、自律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将上市审核权、规则制定权、自律监管权等交给证券交易所,突出交易所的监管主体责任,充分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自律规则。
田轩还认为,需要健全配套制度,防范改革风险。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实践,在公司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优化交易所治理机制,明确交易风险控制、投资者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司法协同。关注可能出现的选择性监管、放纵市场风险行为,提高监管处罚力度。(中新经纬APP)